【港區國安法】47人案毛孟靜尹兆堅申保釋被拒 法官指沒足夠證據不再作危害國家安全行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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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1/05/28 13:23

最後更新: 2021/05/28 13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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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孟靜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47名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涉違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,案中已有11人准保釋外出候訊,其餘36人續還押候訊,其中兩名被告毛孟靜及尹兆堅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,法官杜麗冰今(28日)頒下書面判詞指,沒有充足證據令法庭相信兩人若獲准保釋,將不再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,故拒絕兩人保釋申請。

尹兆堅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毛孟靜及尹兆堅於3月及4月分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,法官於判詞指,代表律師指兩人分別於2020年8月獲政府邀請留任立法會,可見獲政府信任。律政司一方則指毛宣揚假新聞,包括就8.31太子站事件聯同自稱傷者人士召開記者招待會,而尹則於警總外呼籲國際制裁警員等,甚至提議癱瘓政府。

法官表示考慮過所有陳詞後,認為若批准兩人保釋,並沒有足夠理由相信兩人不再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,故拒絕申請。

被還押的36名被告中,其中徐子見、尹兆堅、鍾錦麟、毛孟靜、梁國雄及岑子杰先後向高院申請保釋被拒;另一被告吳敏兒原定今天到高院申請保釋,最終吳放棄申請。

案中已獲准保釋的11名被告包括楊雪盈、林景楠、呂智恆、劉偉聰、黃碧雲、鄭達鴻、柯耀林、彭卓棋、何啟明、施德來及李予信。

餘下36名續被還押被告包括:戴耀廷、區諾軒、趙家賢、鍾錦麟、吳政亨、袁嘉蔚、梁晃維、徐子見、岑子杰、毛孟靜、馮達浚、劉澤鋒、黃之鋒、李嘉達、譚得志、胡志偉、朱凱廸、黃子悅、尹兆堅、吳敏兒、譚凱邦、何桂藍、劉頴匡、楊岳橋、陳志全、鄒家成、林卓廷、范國威、梁國雄、岑敖暉、王百羽、余慧明、譚文豪、郭家麒、伍健偉、張可森;47名被告將於下周一(31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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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